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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党委召开2023年度理论学习中心组第3次学习会议时间:2023-03-09 3月7日,集团党委召开2023年度理论学习中心组第3次学习会议,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党校建校90周年庆祝大会暨2023年春季学期开学典礼上发表的重要讲话,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学习《中共陕西省委组织部、中共陕西省国资委委员会关于开展省属企业2022年度目标责任综合考核的通知》。集团党委副书记、总经理马青奇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一要坚持在党爱党、在党言党、在党忧党、在党为党。自觉服从服务于党的政治路线,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自觉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要强化理论修养,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深刻认识理论修养是领导干部综合素质的核心,理论成熟是政治成熟的基础,政治上的坚定源于理论上的清醒。三要增强履职本领,努力成为本职工作的行家里手。着力提升推动高质量发展本领、服务群众本领、防范化解风险本领,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的新时代职责使命。 会议现场 会议指出,财会监督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维护党中央政令畅通、规范财经秩序、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做好集团财会监督工作,要突出财会监督的政治属性,把握财会监督的工作要求,严格落实财会监督的体制、机制和措施办法。 会议强调,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是对集团领导班子运行、目标任务完成、高质量项目推进、干部队伍建设等情况的综合检验,要深化思想认识,严肃考核工作的政治纪律,把握考核工作的重点导向,积极做好考核工作的各项准备,力争取得更高质量的考核成效。(党办) |